鏈動 2+1 模式通常不屬于傳銷,原因如下:
-
與傳銷定義對比:根據國家《禁止傳銷條例》第 2 條規定,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而鏈動 2+1 模式雖然有人員發展和獎勵機制,但它主要是基于二級分銷體系設計的。在該模式中,代理升級為老板后,會跳出原本的團隊,自己單獨創建團隊,而之前推薦的兩人則留給原本的團隊,保持團隊的兩級狀態,不存在多層次的層級關系和無限的團隊計酬,不符合傳銷中 “多層次”“團隊計酬” 等特征。
-
以銷售產品為主:鏈動 2+1 模式的出發點是銷售產品,消費者是否購買產品完全出于自愿,沒有強迫行為,也不存在以交納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的情況。參與者通過推廣銷售產品來賺取獎勵,而不是單純依靠拉人頭來獲取利益。只要產品不是三無產品,具有一定的性價比,且存在實際商品交易行為,就與以詐騙為目的的傳銷有本質區別。
-
獎勵機制合規:鏈動 2+1 模式中的獎勵主要包括直推獎、見點獎、平級獎等,這些獎勵是在二級分銷的框架內設置的,沒有超出法律規定的范圍。例如,代理直接推薦他人可獲得直推獎,老板除了直推獎外,還能獲得團隊中新增成員的見點獎,但這種獎勵機制是基于兩級關系,并非多層次的回扣體系。
不過,如果在實際運營中,鏈動 2+1 模式被不法分子利用,出現了夸大產品功效、虛假宣傳、強迫他人加入、沒有實際產品或產品價格嚴重虛高等情況,那么就可能涉嫌傳銷或其他違法犯罪行為。因此,判斷一個具體的鏈動 2+1 模式是否合法,需要綜合多方面因素進行考量,關鍵是看其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本文經授權 由移動云商城發布,轉載聯系作者并注明出處:http://www.xkd123.com/news/7562.html
《免責聲明》如對文章、圖片、字體等版權有疑問,請聯系我們 。